茅台葡萄酒公司瓶储框采购项目询比价公告(第三次)
询比价公告(第三次)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诚邀请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茅台葡萄酒公司瓶储框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采购瓶储框200个(400瓶/框计算)。
2、采购最高限价:86,000.00元(大写:捌万陆仟元整)
3、采购期限及交货地点
(1)采购期限:10个日历天。
(2)交货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4、质保期要求:一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9月 19 日上午9:00 时00分到2023年9月 21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9月25日10时00分。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集采中心301室)。
(2)邮寄递交(寄付),地址:河北省昌黎县茅台凤凰庄园 收件人:王磊电话:13731345371.
(3)递交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 25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301室。
五、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控制价清单:
序号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备注 |
1 |
长1.2米×宽1.0米×高0.89米 |
个 |
200 |
430 |
镀锌材质,丝径≥5.8毫米,网格50×50毫米,可分层上下码放。 |
总控制价:86,000.00元。 |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三)参考图片: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价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报价原则
1、报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货到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付至合同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支付。
3、供应商需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率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办理结算。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①报价书;②报价一览表;③项目简要说明一览表;④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⑥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数量: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以上资料均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十、本询价文件属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供应商应完全清楚、理解、接受本询比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供货合同按时供货。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1、根据满足需求、质量、服务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售后服务、时间等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非原厂正品,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更换相应产品,若因产品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十二、合同签订原则: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
立项部门联系人:马楠
联系电话:18630332010
采购联系人:王磊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
联系电话:13731345371
联系人邮箱:1477065550@qq.com
2023年9月 18 日
注: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货物名称、技术参数等),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