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启动仪式现场清表及平整场地施工采购
询比价公告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诚邀请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启动仪式现场清表及平整场地施工采购》
二、采购情况
1、施工内容:(1)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杂草清除及外运,面积约10万平方米;(2)奠基活动场地的平整及临时道路铺设,面积约0.5万平方米。
2、施工完成时间:2023年10月10日以前
3、采购最高限价:149,446.00元(大写:壹拾肆万玖仟肆佰肆拾陆元整)
4、施工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十里铺乡耿庄村北(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规划用地范围)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9月21 日上午9:00 时00分到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附件:采购清单
3、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10时00分。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现场递交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集采中心301室)。
(2)邮寄递交(寄付),地址:河北省昌黎县茅台凤凰庄园 收件人:王磊 电话:13731345371.
(3)递交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四、询比价时间及地点
1、询比价时间:2023年9月 27日10时00分。
2、询比价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301室。
五、工程量清单及要求
(一)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二)服务及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制度标准规范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价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二)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报价原则
1、报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按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2、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3、报价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措施费、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4、本项目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本项目施工完成,通过采购人验收并经第三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办理结算;
3、办理结算时供应商需提供合规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率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办理结算。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①报价书;②报价一览表;③工程量清单一览表;④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数量: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以上资料均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十、本询价文件属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供应商应完全清楚、理解、接受本询比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按时履约。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根据满足需求、质量、服务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服务、时间等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合同签订原则: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
立项部门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15985064930
采购联系人:王磊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
联系电话:13731345371
注: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