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葡萄酒公司林德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
询比价公告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以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以下项目的采购,诚邀请符合询比价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茅台葡萄酒公司林德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采购数量:1台。
2、采购最高限价:总价:160,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元整)(详见采购货物清单)
3、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2)交货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东部工业园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2月2日上午10:00 时00分到2024年2月6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3、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10时00分。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集采中心301室)。
(2)邮寄递交(寄付),地址:河北省昌黎县茅台凤凰庄园 收件人:王磊电话:15369708516.
(3)递交文件应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四、询比价时间及地点
(1)询比价开标时间:2024年2月18日10时00分。
(2)询比价地点: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301室。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的,货物为采购人生产所需的定制产品。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供应商供货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材质检测报告,供应的设备必须达到采购方质检部门的材质检测、浸泡检测和清洗验收标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对由于制造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要求质量标准。
4、供应商自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采购人生产工艺要求,按照技术要求和工艺图纸加工制造相应设备。
(二)货物清单及控制价(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
数量 |
控制单价 |
1 |
林德叉车 |
E16C |
台 |
1 |
160000 |
(三)质保期: 1 年
(四)服务及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六、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价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参与本项目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报价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证明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报价供应商为报价产品制造商的除外);
4、2020年1月1日至今报价供应商未发生过质量及安全事故(报价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报价要求
1、报价形式:以人民币报价,设备总价包干。
2、供应商只能有一个报价,且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供应商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报价。
3、报价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二次转运费、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利润、税金、交付使用等一切费用(含税)
4、本项目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总价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八、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
2、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3、本项目结算时须由中标人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相关税率调整,按照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①报价书;②报价一览表;③项目简要说明一览表;④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⑥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2、报价文件数量:正本壹份、副本壹份。(以上资料均须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十、本询价文件属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供应商应完全清楚、理解、接受本询比价文件的相关规定,须严格按照本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供货合同按时供货。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
1、根据满足需求、质量、服务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以售后服务、时间等最优者为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若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成交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非原厂正品,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更换相应产品,若因产品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
十二、合同签订原则: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与采购人对接签订合同事宜。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
立项部门联系人:马楠
联系电话:18630332010
采购联系人:王磊
地 址:河北省秦皇市昌黎县昌黎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
联系电话:15369708516
2024年2月2日
注:报价供应商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价(不得更改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品牌厂家),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