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电子酒柜询比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电子酒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投资估算 62.15 万元;采购人为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128支(黑色)电子恒温柜、28支电子恒温酒柜,2、采购最高限价:621,500.00元(大写:陆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详见询比价文件中采购货物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电子酒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价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授权委托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7 月 26日08时30分到2024 年 7 月 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现场领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非现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领取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发至采购联系人邮箱(1477065550@qq.com)并告知采购联系人:王磊(电话:13731345371)。经确认信息后,确认领取比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5 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301 室①现场递
交,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集中采购中心 301 室).②邮寄递交
(寄付),地址:河北省昌黎县茅台凤凰庄园 收件人:王磊 电话:13731345371.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5 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301 室
八、其他
无。
九、监督部门
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十里铺乡耿庄村茅台凤凰庄园
联系人:王磊
电 话: 13731345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