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增加第三方合作维护产品线上价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增加第三方合作维护产品线上价格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核准,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投资估算 30 万元;采购人为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增加第三方合作维护产品线上价格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比选(供应商自行承诺);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
(4)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严重违法失信情况)。
(5)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 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 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自行承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 8 月 6日08时30分到2024 年 8 月 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采中心。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现场领取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非现场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领取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发至采购联系人邮箱(1477065550@qq.com)并告知采购联系人:王磊(电话:13731345371)。经确认信息后,确认领取比选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301 室①现场递
交,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茅台葡萄酒凤凰庄园集中采购中心 301 室).②邮寄递交
(寄付),地址:河北省昌黎县茅台凤凰庄园 收件人:王磊 电话:13731345371.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301 室
八、其他
无。
九、监督部门
无。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黎茅台葡萄酒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十里铺乡耿庄村茅台凤凰庄园
联系人:王磊
电 话: 13731345371